广东:行业协会商会脱离国家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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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明,岳桐.广东:行业协会商会脱离国家机关[J].施工企业管理,2006(6):79-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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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明 岳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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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真正实现民间化和自治性中共广东省委在2月16日正式下发《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提出行业协会、商会的机构、人事、资产、财务一律与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分开,不设行政级别。这也使广东成为全国率先对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当前的双重管理体制取得进一步发展,作出系统规范的省份。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决定》提出,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民间化。行业协会、商会必须依法办会、民间办会,在“自愿发起、自选会长、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会务”的“五自”原则基础上,实行无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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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业协会 广东省 商会 机关 省人民政府 企事业单位 双重管理 系统规范 自治性 中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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