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当属有效 |
| |
引用本文: | 张世荣.“协议”当属有效[J].江南论坛,1997(9). |
| |
作者姓名: | 张世荣 |
| |
作者单位: | 光明日报社 |
| |
摘 要: | 去年8月29日光明日报“法与社会”版刊载的有关“还款协议”是否有效的案例,在经济生活和司法实践中颇具代表性,确有必要探讨。 笔者认为,该“还款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应当受到法律保护。这是因为: 1、达成“还款协议”的民事行为是合法行为。我国民法通则第58条第1款规定:“下列民事行为无效:(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