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列诉讼主体赔偿责任负担问题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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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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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高邮市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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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民事、行政审判实践中有时会出现原告错列被告、第三人或人民法院错误追加当事人的情况。被错列者可能提出如下赔偿责任负担请求:1.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要求对方当事人赔偿间接经济损失。3.要求对方当事人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4.要求法院承担司法赔偿责任。对此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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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赔偿责任负担 错列当事人 直接经济损失 间接经济损失 民法 国家赔偿法 人民法院 错列诉讼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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