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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马法中的合同形式
作者姓名:彭赛红
作者单位: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
摘    要:罗马法是合同形式主义发展的滥觞,奉行着严格的形式主义,行为必须采用特定的形式,否则无效。这些形式包括:原始的形式——耐克逊、曼西帕蓄和拟诉弃权,成熟的形式——要式口约以及口头形式的发展——文字契约。

关 键 词:罗马法  合同形式  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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