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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进口动漫开发生产用品免征进口税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摘    要: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我国动漫产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2号)中对经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直接产品,确需进口的商品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政策的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关 键 词:进口税收  自主开发  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动漫  海关总署  免征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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