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三代核电机组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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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规定,根据国内相关产业发展情况,在广泛听取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对三代核电机组、千万吨炼油设备及天然气管道运输设备、大型船舶装备、成套棉纺设备及其关键零部件、原材料进口税收政策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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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进口税收政策 重大技术装备 国家税务总局 核电机组 海关总署 信息化 财政部 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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