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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央行实行部门预算的建议
引用本文:陈国斌.基层央行实行部门预算的建议[J].金融与市场,2006(3):68-69.
作者姓名:陈国斌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兴安盟中心支行
摘    要:一、基层人民银行推行部门预算的必要性 1.规范基层人行财务制度。人民银行的预算编制一直采用“基数加增长”法,即在编制下一年度收入和支出预算,以上年的实际支出为基数,并考虑下一年度收入支出因素的影响,确定增长比例,以确定预算。各基层支行经费多少不是根据事业的发展的实际需要,而是取决于原来基数。由于基数年年增长,基数大的支行可以大手大脚地花钱;基数少的支行经费得不到保证。实行部门预算以后,采用综合财政预算和零基预算的方法,预算将细化到基层和项目,各类资金的安排使用都比较清楚,年初人大审议一次性通过批复。客观上要求强化预算观念,严格预算约束,减少追加支出的随意性,可以有效的规范各级支行的管理行为,实现更高层次的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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