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造利润是企业家的天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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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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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企业家,以创造利润为天职。这本是个天经地义的结论,更是个无庸置疑的命题。然而,当中央电视台2006年度经济人物的评选将“责任”作为首要条件之后,当本年度“慈善”成为杰出企业家的行为特征的时候——传统的重义轻利的“道德”观念再一次席卷而来,带来的是对商人,企业家、老板等本质属性的模糊认知,再一次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混淆,那就是为什么、怎么赚和赚谁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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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创造利润 企业家 中央电视台 经济人物 行为特征 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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