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艰辛挣得的百万家当一次拆迁变成负债奴--法学专家就民营企业家成锁坤与当地政府拆迁停业案的有关法律论证
引用本文:徐国祥 ,吴燕.艰辛挣得的百万家当一次拆迁变成负债奴--法学专家就民营企业家成锁坤与当地政府拆迁停业案的有关法律论证[J].中国民营科技与经济,2001(12):48-51.
作者姓名:徐国祥  吴燕
摘    要:编者的话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法律意味着什么?法律有什么样的功用?前不久,笔者带着这个问题走访了一些企业(民营企业居多)得出了两种答案:其一,认为法律是事后救济的手段。当企业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向法院诉讼或提请仲裁委员会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利益,使自己的损失尽可能降低到最低限度;其二,往往是等到出现了问题才匆忙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其实,以上两种答案并不全面。作为企业,其应在经营管理中自觉地运用法律,完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排除风险因素或把危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结合这两种认识来看,许多企业认为法律是兼有“防火”与“救火”的功用。法律是消防队,在火灾发生前它起的作用是检查、监督、排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在发生火灾时,要救火,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这种认识已揭示了法律功用的重要方面,但依笔者的观点看仍嫌其不透彻、不全面,没有领会到“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的内涵”。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主要是以法律来规范市场的主体,建立市场主体法律体系,以法律来规范市场秩序,建立以反不正当竞争的现实的公平环境体系,以法律来规范交易,建立以合同法为主的公平交易体系。 从市场经济的主体企业这一层面上来看,法律已规范了企业的每一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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