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论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界限
引用本文:刘礼忠,孔凤华.论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界限[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3,1(11):124-125.
作者姓名:刘礼忠  孔凤华
作者单位:九江学院社科系、外语系,江西,九江,332000
摘    要:由于刑法典对盗伐林木罪和滥伐林木罪的罪状规定过于简约 ,实践中会出现定性不准的情况。本文从分析具体案例入手 ,结合司法解释 ,比较两种犯罪构成 ,归纳二罪的界限

关 键 词:盗伐林木罪  滥伐林木罪  界限
文章编号:1672-2728(2003)11-0124-02
修稿时间:2003年7月23日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