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限制竞争案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经营者的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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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小都,潘炜.从一起限制竞争案看《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经营者的界定[J].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3(4):7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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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小都 潘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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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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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案情介绍 1998年,浙江省绍兴县运输管理所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绍兴县支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绍兴分公司柯桥办事处达成协议,代为两家保险公司征收“货物运输保险费”,并于1998年经中国人民银行绍兴市分行批准,设立中保财产保险公司绍兴县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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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 限制竞争案 法律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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