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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不“棘手”
引用本文:揣忠,郭飞.“三无”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不“棘手”[J].中国社会保障,2012(1):42-43.
作者姓名:揣忠  郭飞
作者单位:辽宁省绥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摘    要:"三无"集体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生产经营能力,无缴纳养老保险费能力的城镇集体企业。在城镇集体企业中,"三无"企业占较大比重,县域更为普遍,将这一群体纳入养老保险,问题多、难度大,是社会保障部门的“棘手活儿”,是企业主管部门的“老大难”。

关 键 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集体企业  企业职工  “三无”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  生产经营能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社会保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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