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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挂靠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作者姓名:黄萍
作者单位: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 成都
摘    要:在我国建筑市场中,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才能进入建筑市场,并且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但一些没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或虽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但没有具备与某建筑项目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的企业或个人,向有资质的建筑企业借资质承揽工程,在揽到工程后,自行组织施工,并向资质出借方缴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或是一些有资质的建筑企业从纯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将自己的建筑资质和营业执照有偿提供给其他民事主体(个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承揽工程,并收取一定管理费的行为,这种行为就是通常所说的"挂靠".

关 键 词:建筑企业  法律风险  建筑施工企业  建设工程合同  资质证书  建筑市场  资质等级  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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