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和私权平衡视角下的农地征收:反思与拓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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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凤真,章彦英.公权和私权平衡视角下的农地征收:反思与拓新[J].山东经济,2013(4):31-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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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凤真 章彦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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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财经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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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救济视角下的土地征收:问题检视与制度创新”(项目编号:12YJAZH202);山东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土地征收救济机制构建研究——以美国法为参照”(项目编号:J11WB05)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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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农地征收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严重损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应从我国的国情出发,立足于公权与私权的平衡,进行反思与拓新。一是采取分步走的方式,逐步缩小征地范围,直至严格限于公益目的;二是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机制,寻求政府和被征地人之间的最佳利益平衡点,让农民共享土地增值收益;三是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所有权,健全其组织形式和行使程序,落实成员权利,量化资产份额,避免农民集体和农民个体的权利被虚置;四是构建由事前预防性救济、事中阻却性救济和事后解纷性救济组成的一套多元化救济机制,更加周延地保护被征地农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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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地征收 征收补偿 集体土地所有权 救济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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