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克思剩余价值范畴的再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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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志远.对马克思剩余价值范畴的再认识[J].经济问题,2003,2(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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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志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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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财贸学院,成教院,安徽,蚌埠,233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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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们囿于马克思的部分论断,把剩余价值看作是资本主义社会的特殊范畴,这是不准确的。剩余价值是由剩余劳动创造的,在商品经济社会里,剩余劳动主要以价值的形式存在,表现为剩余价值。因此,剩余价值是商品经济范畴一般。剩余劳动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劳动者劳动的一部分,社会主义社会的剩余劳动创造的价值表现为剩余价值,我们应鼓励社会主义社会的劳动者在为自己创造财富的同时,为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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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商品经济 范畴 剩余劳动 剩余价值 |
文章编号: | 1004-972X(2003)09-0008-02 |
修稿时间: | 2003年7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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