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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信用社体改恢复“三性”关键在“松绑”
引用本文:郑文宣.实现信用社体改恢复“三性”关键在“松绑”[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4(8).
作者姓名:郑文宣
摘    要:南宁市支行陈福祖、永福县支行刘伟名、三江县支行陈克、玉林市新桥信用社林达贤、陈武光、柳城县支行覃明德、覃志钢、防城县支行那良所曾德雄、扶绥县支行潘维宁、柳城县支行韦宏超、浦北县支行张黄所陈振洲、大新县支行王忠之等同志在关于信用社体制改革问题探讨的来稿中,认为有效地实现信用社体改恢复“三性”,关键是“松绑”.首先在指导思想上和政策方面,银行要给信用社“松绑”,扩大其自主权,不能采用“笼子加绳子”的办法对待信用社体改,要充分发挥其群众性的合作金融组织特点,如果信用社仍按银行的一套经营管理开展业务,那么,实现体改恢复“三性”将是一句空话,也没有多大意义.具体观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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