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死账不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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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晓达.人死账不烂[J].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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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晓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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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盘锦市辽南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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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1996年4月1日,李某以个人名义从某农村信用社借贷资金10万元,月息198‰,贷款期8个月。贷款期满后,李某未向信用社归还贷款。在信用社派人索要贷款时,发现李某已因车祸死亡。为了追回贷款,信用社只好聘请律师对这笔贷款进行“挖掘抢救。”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了解了本案的全部情况。并走访了有关知情人,决定从贷款的去向入手,实施“抢救”方案。经过调查信用社财务帐簿,发现该笔贷款用转帐方式付出。按票索骥,这笔贷款汇入了某会计师事务所。向该会计师事务所调查得知,该款用于为某油田涂料厂进行企业注册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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