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案例
某县于8月18日完成了一项概算为400万元的建设工程评标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向采购人提交了中标候选人的推荐名单顺序表,其中标顺序依次为:第一中标人为A公司,投标价378万元;第二中标人为B公司,投标价为397万元;第三中标人为c公司,投标价为404万元,同时还推荐由A公司中标。对此,采购人于8月20日根据评标报告及中标商推荐表确定了中标商为A公司,并于8月22日向A公司发出了中标通知书,同时要求其在一个月内前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还一并向其他几个没有中标的投标人通报了招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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