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历经10多年的快速发展,融资性担保在我省乃至我国已经逐步成长为一个新兴行业,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近期以来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密集出台了一系列规章政策,明确规定设立融资性担保机构必须进行前置审批,并要求各地对担保机构进行清理整顿,以促进规范经营、科学发展。在此背景下,2010年11月26日,甘肃省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甘肃省融资性担保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0年12月2日以甘肃省人民政府第77号令公布,2011年1月1日前施行。围绕《办法》内容及有关事宜,有关媒体采访了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姜义德。问:我省为什么要制定这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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