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国家严禁化工类企业生产经营兴奋剂
摘    要:国家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月19日共同发布公告,明令要求化工类企业一律不得擅自生产经营兴奋剂目录所列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关 键 词:企业生产经营  兴奋剂  化工类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  国家工商总局  信息化  公安部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