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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坚持会审制度
引用本文:宋福彭.必须坚持会审制度[J].广西农村金融研究,1982(10).
作者姓名:宋福彭
作者单位:贵县新塘信用社
摘    要:信用社帐目实行会审制度,虽然已布置,但并没有坚持。特别是实行并帐以后,有些同志认为,信用站的账务单纯,业务少,易于核对,因此只抓存、放、收业务,忽视账务管理,不坚持按月会审。农村实行“双包”生产责任制以后,信用站的业务量增大。如我社东风大队信用站,社员存贷款的户数,由二百多户增加到现在六百多户,增加两倍多。问题就突出了,这时,有些同志又产生了另一种思想,认为业务多,时间少,忙不过来,哪有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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