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会计核算
引用本文:阮鹏飞.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会计核算[J].财会月刊,2007(3):43-43.
作者姓名:阮鹏飞
作者单位:[1]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摘    要:《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五条规定:“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关 键 词:分期收款销售  会计核算  性质  融资  销售商品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  公允价值  实际利率法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