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权抵押贷款的实践与思考——以福建省长汀县为例 |
| |
引用本文: | 阙先德.林权抵押贷款的实践与思考——以福建省长汀县为例[J].福建金融,2015(1):22-26. |
| |
作者姓名: | 阙先德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长汀县支行 |
| |
摘 要: | 承贷主体承载能力弱,信贷风险难以控制,抵押标的物产权界定、交易、流转等相关配套措施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传统自然经济生产方式占主体地位,林业金融服务中心得不到借贷双方的充分认可,风险分摊机制缺失是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必须坚持林权抵押贷款市场化导向,建立便捷的林业金融服务平台,健全风险分散和补偿机制。
|
关 键 词: | 林权改革 林权抵押贷款 实践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