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收、预付账款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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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尹志海.预收、预付账款核算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J].财会月刊,2008(9):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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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尹志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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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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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不单独设置“预收账款”科目的企业,预收的账款在“应收账款”科目核算;预收账款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将预收的款项直接记入“应收账款”科目的贷方,不设“预收账款”科目;预付账款情况不多的企业,可以将预付的款项直接记入“应付账款”科目的借方,不设“预付账款”科目。“预收账款”是负债类科目,而“应收账款”则是资产类科目;“预付账款”是资产类科目,而“应付账款”则是负债类科目。按照现代会计核算机理,不同性质的科目应该用来核算不同性质的会计业务,相互之间不能混淆,更不能相互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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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科目核算 预付账款 《企业会计制度》 负债类科目 资产类科目 预收账款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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