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部分省市以税代利试点情况的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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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力林.对部分省市以税代利试点情况的分析[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1983,0(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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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力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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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天津、上海、四川、重庆、柳州六省市,实行以税代利的企业共162户。占全国456个试点的35.5%。其中北京10户,天津4户,四川省10户,柳州市全市工业企业73户,重庆市一轻、仪表两个行业63户,上海市轻机公司1户(含40个厂)武汉钢铁公司1户。全国18个市456户试点单位大部分是县属小企业。因此,这162户基本可以代表大中型工业企业的试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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