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出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实施意见》 |
| |
引用本文: | 李名志,魏文斌.十堰出台《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实施意见》[J].人力资源,2003(7):17. |
| |
作者姓名: | 李名志 魏文斌 |
| |
作者单位: | |
| |
摘 要: | <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是:从2003年至2010年,全市所有的县(市)区都要达到"示范县"的标准.同时,通过培训、引进、交流等方式,使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各个行业具有一定专业技能的各类实用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达到12万人.其中县(市)区一级从事农、林、牧、渔科研与开发,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的骨干型专业技术人才达到1万人;乡一级从事乡镇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种植、农机、牧医,具有中专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职称的实用人才达到4万人;村一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掌握一门以上生产技能的"土专家"、"田秀才"、"种养加能手"以及为农产品开发、销售服务的经纪人等乡土人才7万人.
|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