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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情况汇报
摘    要:国家发改委、财政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涉及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电2008]2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延长对鲜活农产品销售环节收费减免期限的通知》(发改电2008]27号)精神,我省从2008年1月26日起对鲜活农产品(包括蔬菜、水果、活畜活禽)销售环节的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就清理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关 键 词:鲜活农产品  销售环节  情况汇报  四川省物价局  四川省财政厅  收费  清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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