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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2月份地方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作者姓名:《中国经济信息》
作者单位:《中国经济信息》
摘    要:徐州:新税收政策1月实施
  近日,徐州地税局表示,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以及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小微企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文化事业建设费。这是继2014年10月“月销售额(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政策实施后,国家为支持和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出台的又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据统计,徐州市超八成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将受益。

关 键 词:教育费附加  地税局  税收政策  水利建设基金  月销售额  按季  纳税企业  文化事业建设  优惠政策  代理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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