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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的历次土地改革
摘    要:正第一次土地改革1949年后,中国确立了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同时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就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土地无偿使用,二是无限期使用,三是不准转让。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讨论并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于30日公布施行。《土地改革法》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新中国  土地使用制度  土地所有制  社会主义公有制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制度  土地使用权  地主阶级  不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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