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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调入、调出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之我见
引用本文:伊彩红,邹小平.无偿调入、调出固定资产会计处理之我见[J].新智慧,2005(11):72-72.
作者姓名:伊彩红  邹小平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摘    要:依据我国《企业会计制度》及相关规定,企业经批准无偿调入、调出的固定资产应计入资本公积,分别调增或调减资本公积的数额。而对于无偿接受固定资产捐赠和对外捐赠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制度》却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对于企业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在扣除应缴纳的所得税后计入资本公积;因对外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计入营业外支出。为什么对于同样性质的经济行为,《企业会计制度》却做出了不同的规定呢?笔认为,上述相关规定有不妥之处,有待改进。

关 键 词:固定资产捐赠  《企业会计制度》  会计处理  资本公积  相关规定  对外捐赠  营业外支出  接受捐赠  经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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