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认真清理企业的货款拖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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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志强,李春生.必须认真清理企业的货款拖欠[J].福建金融,199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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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志强 李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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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仙游县人行
(林志强),仙游县工行(李春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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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当前,企业间互相拖欠货款情况日益严重,据统计,仙游县六家重点工业企业1989年末人欠1582万元,欠人780万元,分别比1988年末增加15.66%,减少17.55%,两项轧抵,人欠高达802万元,比1988年末增加44.61%,占企业定额流动资金的19.77%,为同期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的18.99%。在国家紧缩银根的情况下,企业间互相拖欠不仅加剧了信贷资金供求矛盾,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导致互相拖欠的原因,主要是:1.产品质量低劣,缺乏竞争能力。有些企业产品老化、质劣,在同行中没有竞争力,造成大量积压,企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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