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运输服务供受双方的税负影响 |
| |
引用本文: | 崔玉卫.“营改增”对运输服务供受双方的税负影响[J].财经界(学术),2014(22). |
| |
作者姓名: | 崔玉卫 |
| |
作者单位: | 三江学院商学院; |
| |
基金项目: | 江苏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阶段性研究成果;项目编号:2012SJD790049 |
| |
摘 要: | 2013年8月1日,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营改增"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展开,2014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电业的"营改增"工作也在全国范围内顺利启动。至此,交通运输业全部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本文结合案例分别从运输服务提供方和接受方的角度,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分析了双方的税负变化。
|
关 键 词: | 营改增 运输服务 税负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