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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论“僵尸企业”处置的经济法对策
作者单位:
;1.宁波大学
摘 要:
僵尸企业与歇业性企业、可进行司法解散的企业、破产企业有所不同,目前还没有公认的界定标准,却因它僵而不死的特点成为社会焦点。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以来,国务院明确强调,在深化企业改革方面,加快推进僵尸企业重组整合或退出市场。促进市场经济健康运行,须在剖析僵尸企业成因及危害的基础上,运用比较法,取巴西相关制度模式之长,结合我国市场特点进行改革,鼓励债转股,强化企业管理,进行产业提升,引进其他社会资本,保护小微企业。
关 键 词:
“僵尸企业”
经济法对策
破产
重整
产业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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