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息支出渠道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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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诸葛福生.贷款利息支出渠道之我见[J].上海会计,199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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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诸葛福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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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读了贵刊1992年第4期李王生同志《我国贷款利息支出渠道亟待改变》(以下称为《李文》)和1992年第11期刘治平同志《也谈我国贷款利息支出渠道》(以下称为《刘文》)两篇文章后,启发较大。但对两文有些观点不敢苟同,笔者谈点粗浅看法,与两位作者及同仁切磋。 一 当前利息既不能记入产品成本,也不应由企业税后留利中列支。 《刘文》认为利息应计入产品成本,“使企业用于支付利息的那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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