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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劲松诉讼的法律启蒙意义
摘    要:近年来,郝劲松曾因“厕所官司”、“发票官司”和“春运涨价官司”,八次将国家政府机关或垄断部门告上法庭。他的诉讼对象有地铁公司、北京市铁路局、国税局、铁道部,在他看来,这些部门长期以来屡屡有侵犯民众的情况发生,可是由于人们的法律意识淡薄而无人问津。于是,他以义无反顾的姿态,当仁不让的精神,挺身而出。但是这些部门犹如坚固的堡垒,并不容易攻破,因此郝劲松赢少输多。但是郝劲松没有气馁,他手持法律的板斧,站在公众利益的立场上,屡败屡战,愈战愈勇,愈挫愈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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