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算工时,超时工作算加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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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刘某是北京某大厦物业管理公司的水暖工,2007年10月来到该公司工作,并签订了1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中明确约定刘某从事的岗位实行“四班三运转”的工作制,并以季度为计算周期单位,月工资标准按1500元计算。2007年12月,与刘某一起同岗轮班的赵某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办理了离职手续。由于公司一时间没有招到新员工,水暖办公室24小时不能离人,因此该岗暂由刘某等三人轮流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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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物业管理公司 工时 劳动合同 工资标准 工作制 新员工 办公室 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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