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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若干问题评析
引用本文:张璇.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若干问题评析[J].新智慧,2001(10).
作者姓名:张璇
作者单位:广东汕头
摘    要:一、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 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因捐赠物的不同而存在着差异。一方面,我国事业单位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收入在“其他收入”账户核算,期末“其他收入”账户余额转入“事业结余”账户,参加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另一方面又规定,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物为固定资产时,应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固定基金”账户,其不影响单位的事业结余,也不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以上同是接受捐赠,但两种处理方法相差较大,缺乏可比性。对此,笔者认为: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可以不通过“其他收入”账户核算,也可不参与事业单位的结余分配,而是作为事业单位净资产的增加,另设“事业基金”账户反映。这样处理后,同是接受捐赠的会计处理便趋于一致,同时,接受捐赠获得的收人直接增加单位的净资产,也比较合理,容易理解。 二、结转自纂基建的核翼 结转自筹基建是指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人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根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事业单位应设置“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来核算非预算资金安排的自筹基本建设项目的资金结转憎况。单位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按转存数记人本科目的借方,平时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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