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可操作性
引用本文:田烈斌.《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可操作性[J].中国技术监督,1995(1).
作者姓名:田烈斌
作者单位:山东省新泰市技术监督局
摘    要:《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994年8月9日公布实施。《条例》的实施,对于更有效地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条例》内容比较全面,体系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在监督检查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方面体现了较强的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