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可操作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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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烈斌.《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的可操作性[J].中国技术监督,199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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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烈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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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新泰市技术监督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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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1994年8月9日公布实施。《条例》的实施,对于更有效地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保护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无疑是一场及时雨。《条例》内容比较全面,体系结构合理,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在监督检查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打击违法行为方面体现了较强的可操作性。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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