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临时禁令”所带来的会计核算问题 |
| |
引用本文: | 丁时勇,陈南飞.申请“临时禁令”所带来的会计核算问题[J].财会通讯,2004(7):36-36. |
| |
作者姓名: | 丁时勇 陈南飞 |
| |
摘 要: | 根据与WTO规则衔接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了能平等保护原、被告双方的利益,在开庭裁定前申请“临时禁令”,申请人必须向法院提交担保资金。如果合议庭最终裁定被告(被申请人)侵权,禁令执行期间的损失由侵权者承担;若法庭对被告最终作出“无罪宣判”,则禁令所造成的损失将由申请人的担保资金做赔,此外,随着禁令执行期限的延长,法庭也可要求申请人追加担保金,
|
关 键 词: | “临时禁令” 会计核算 担保资金 会计信息披露 经济利益 民事诉讼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