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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地理标志保护及我国法律的完善
作者姓名:郭磊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一、地理标志的概念原产地名称是法国法最早使用的概念,也是法国地理标志制度的核心。[1]早在195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外交大会,曾经试图在巴黎公约和马德里协定的框架中改进地理标志的国际保护,其中签订的《保护原产地名称及其国际注册里斯本协定》规定:“原产地名称系指某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某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归因于其地理来源。”

关 键 词:地理标志保护  法国法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原产地名称  马德里协定  法律  地理标志制度  国际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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