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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相机财务治理
引用本文:吴树畅.国有企业利益相关者的相机财务治理[J].财会月刊,2005(3):5-6.
作者姓名:吴树畅
作者单位:山东工商学院
摘    要:在国有企业股权结构中,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作为国家出资人代表,履行出资人职责。但是,国资委作为国有资本的产权代表,既具有行政事业单位的性质.又具有企业的性质。国资委在履行出资人职责时,不能直接干预企业法人的财产权。所以.在政企分开的条件下,为了追求国有资本的保值与增值,国资委必须对国有企业实施相机财务治理,而不能直接干预国有企业的财产权。

关 键 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财务治理  企业利益相关者  相机  “国资委”  出资人职责  企业的性质  企业股权结构  行政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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