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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应承担一定民事责任
引用本文:王基泉.李某应承担一定民事责任[J].道路交通管理,2002(10).
作者姓名:王基泉
摘    要:我认为,该案在尚未侦破之前可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由当地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预付伤者抢救期间的医疗费用;也可由公安机关按《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指定李某预付伤者的抢救费用。案件的定性要根据具体的案情而定。本案中两车没有接触,需要查清李某驾车行驶发现右边小道窜出来摩托车时两车间的距离、视距和两车的交通冲突点,以及现场路面遗留的制动、重压、侧滑印等痕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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