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企业在购买长期债券投资业务中产生的溢折价,应当在持有债券各期间按照实际利率分摊,实际利率核算法要求企业按照各期持有债券实际占用的资金额和债券实际利率确定各期债券占用资金的利息收益。采用实际利率确定各期承担的利息收益,能更合理体现各期实际持有债券所占资金获取报酬的配比性要求,《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各期持有债券资产的投资收益,从而分摊债券的溢折价。笔者认为从以下四个环节把握实际利率法在核算长期债券投资业务中的运用:可长期债券投资业务核算的初始计量、确认债券投资收益的后续计量、期末核算所持债券资产净值变动的后续计量和转让出售债券的处置业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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