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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之我见
引用本文:吴文汉.“债转股”之我见[J].福建审计,2000(6):56-57.
作者姓名:吴文汉
作者单位:漳州市审计局
摘    要:“债转股”就是债权转股权,是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将从商业银行接、收的不良资产(债权),与债务人协商一致,通过一定的法定程序,经过资产重组,将这部分债权转变为对负债企业(债务人)的股权,成为企业的股东,参与企业重大决策,从而有效地监督与改善企业的经营状况,以达到减轻企业债务和利息负担,化解金融风险。

关 键 词:负债企业  “债转股”  商业银行  利息负担  债权转股权  企业债务  经营状况  债务人  法定程序  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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