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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超市被搜身依法获得赔偿
引用本文:陈太炳,程利民.女生超市被搜身依法获得赔偿[J].湖南经济,2003(3):21-22.
作者姓名:陈太炳  程利民
摘    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颁布实施已经10年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但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事时有发生,假冒伪劣、虚假广告、价格欺诈、强买强卖等等,严重损害着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造成安全威胁,人身伤害,人格尊严遭受屈辱,财产蒙受损失。2002年,湖南省各级消委受理投诉39598件,其中重大事故69件,致死6人,致残13人,致伤123人,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上。我们刊发《女生超市被搜身依法获得赔偿》一文,希望生产经销厂家、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把保护消费者权益落到实处,同时,也希望广大消费者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 键 词:超市  消费者  精神损失赔偿  人身自由  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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