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问题解答之八(064~0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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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安,蔡雪晴.’2014问题解答之八(064~072)[J].财会月刊,20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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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安 蔡雪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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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财会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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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064.公司经营超市,将部分柜台实行对外租赁,并订立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承租人自行进货,以超市的名义对外经营,销售收入纳入超市统一核算,月终结算。超市财务扣除合同约定的柜台"占用费"后,向承租者返还上月销货款。"占用费"包括占用场地、柜台以及公司提供的收银服务等费用。请问,超市所收取的"占用费"要不要单独纳税?如要纳税,应当缴纳增值税还是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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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占用费 租赁合同 对外租赁 问题解答 销售收入 其他应付款 长期待摊费用 统一核算 国家税务总局 公司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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