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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水污染防治法》的十大亮点
引用本文:雷放.新《水污染防治法》的十大亮点[J].环境经济,2008(4):48-53.
作者姓名:雷放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月28日全票通过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自今年6月1日起施行。与在此之前施行了近12年之久的、1996年修正的《水污染防治法》相比,新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新意颇多:不仅加大了地方政府在水污染防治中的责任,还扩大了其权力;不仅强化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还在法律位阶上明确了排污许可证制度;不仅加大了违法排污处罚力度,还完善了水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关 键 词:《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损害赔偿责任制度  排污许可证制度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污染物排放总量  地方政府  控制制度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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