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美国时,新年应邀前往朋友家作客,诸位来宾对着一套银光闪闪的餐具赞叹不已。但女主人告知:请帮帮忙,小心使用,过完年还要退货。这位女主人的作法实在是很“美国”的。圣诞、新年过后,美国许多大商场会出现另一支队伍,拿着各种商品的顾客纷纷前来要求退货。其中有许多商品已被“试用”、“试穿”过了。退货的理由当然五花八门,质量、价格、外形、颜色不满意,而有的则根本无象样的理由。信奉“顾客是上帝”或者不敢开罪顾客的美国零售业一向对顾客的退货抱宽容态度。一些大型百货商店甚至允许顾客无论在何时、以何种理由前来,都可将不满意的商品退还商店,因此都设有专门的退货柜台。食品一般不能退还,但有种可放在微波炉内自制的爆米花的包装上明确写道:如有任何不满意,可将包装纸、购物发票和地址、姓名一并寄回某某地址,可得到某些补偿。当然一般顾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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