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责任成本核算的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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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益昌.推行责任成本核算的实践[J].上海会计,198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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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益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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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冶炼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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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现行成本核算制度,偏重于以产品为对象,以计算产品实际成本为中心来汇集、分配物化劳动和活劳动耗费,但是仅用这种方法计算的“帐面成本”分不清生产经营过程中每个环节、每个步骤直至每个人的经济责任,不利于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责任成本就是按责任归属汇集成本数据,计算责任者的成本,因此能够弥补“帐面成本”的不足。但在具体做法上,是重砌炉灶,“帐面成本”和“责任成本”实行“双轨制”核算,还是以一种为主,兼顾另一种;是实行以“帐面成本”为主还是以“责任成本”为主等问题上,近年来理论界在探讨,实际工作者在摸索。笔者想就此问题,结合我厂多年来的实践,提些肤浅意见,提供改革成本核算制度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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