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税收罚款你有哪些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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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玉金.面对税收罚款你有哪些权利[J].城市技术监督,199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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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玉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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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纳税人因违法而被税务机关处罚时,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行使法律赋予的以下权利: 1、陈述权 对税务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有权从违法性质、情节等方面陈述自己的看法和态度,供税务机关实施处罚时所参考。 2、申辩权 对税务机关认定的违法事实和实施处罚所适用的法律法规有进行反驳和辩论的权利。税务机关不得因纳税人的申辩而加重处罚。3、拒绝不当罚款权 罚款是最常用的违法处罚形式。税务机关当场收缴罚款的,必须向纳税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对不出具此收据的,纳税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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